掺杂、掺假是指行为人以谋取利润为目的,故意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作假,进行欺骗性商业活动,使产品中有关物质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合同中规定的一种违法行为。其中,掺入的杂质或其他物质,都是无价值或低价值的。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相关价格手段之一的,也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消费者在整个消费过程中都享有安全权。主要表现形式如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必须具有合理的安全性,不得提供有可能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的不安全、不卫生的产品。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是行政责任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
业主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了解;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主公约进行了解;业主有权/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了解。
延时服务可以索赔 ,一般消费者都知道,接受了一个部门或其他类似的服务,延时不付费时会被强行收取滞纳金。但如果先期付了费,却没有按时得到应得的服务,可以得到损失赔偿。对延时服务的索赔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后索赔;一是事中索赔。
商场作为经营者对其场所内的设施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人身受到损害,商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是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在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的问题,消费者协会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有关事项,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尽快解决。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是错误的。经营者不能以“商品售出后概不负责”这一免责声明作为推卸自身责任的“挡箭牌”,单方面免除对提供的商品依法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排除消费者应当依法享有的有关商品退货、更换、修理以及“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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