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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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1、连带责任为数个独立的给付责任,是复数之债。补充责任是依附于主责任才成立的,并非一个完全独立的责任。2、连带责任有的有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有的则没有内部责任划分;补充责任则完全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等。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合同中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
放弃抗辩权的方法:1、作出单方承诺放弃抗辩权的承诺书。2、签署关于放弃抗辩权的协议,并进行公证。3、以默示的方式放弃抗辩权。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先履行抗辩权适用条件: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2、先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专属的抗辩权,是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但是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债权人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