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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的流程都是什么

    征收土地要经过以下流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进行公告;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

    万昌 2024.06.03 37人看过
  • 以租代征打12345管用吗

    以租代征的问题属于国土资源管理范畴,如果需要咨询此类问题,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求助或投诉。然而,如果遇到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应当搜集相关证据,如录音或视频,并第一时间拨打国土资源部违法举报电话12336,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举报这种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部门来制止、查处。因此,虽然12345可以帮助处理与以租代征相关的问题,但对于违法的以租代征行为,更直接的途径是通过专门的国土资源举报电话12336进行处理。

    万昌 2024.05.24 181人看过
  • 以租代征土地什么意思

    “以租代征”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实质是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目的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以及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这种做法严重冲击了土地管理的用途管制等基本制度,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种行为持严厉打击的态度,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万昌 2024.05.20 73人看过
  • 工业土地征收标准

    工业土地征收标准涉及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方面。具体来说,这些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对于耕地,土地补偿费通常是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而安置补助费则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部分补偿针对被征收土地上的现有设施和植物。不同类型土地的补偿倍数。对于耕地,补偿倍数通常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至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至11倍;盐田为7至9倍;未利用地为1.5倍。

    万昌 2024.05.20 59人看过
  • 被拆迁土地如何确权归属

    房屋拆迁后的土地确权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将拆迁后的土地所有权确认给相应的权利人。确权的目的是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使其可以依法享有拆迁后土地的使用权。首先,在拆迁计划执行前,相关部门应当对待拆迁的土地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土地的权属关系和使用情况。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充分听取拆迁户的意见和解决拆迁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其次,在拆迁后,拆迁户需要补偿的土地权属问题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拆迁户可以依法提出土地所有权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土地证书、房产证、土地登记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确保拆迁户的土地权属得到合法确认。最后,在确权的过程中,需要及时公示有关信息,并公开听取意见。这样可以增加确权的透明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总之,房屋拆迁后的土地确权需要通过调查核实、申请审查和公示听证等程序来进行。这样可以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的得到充分保护,并确保拆迁后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同时,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拆迁土地进行非法牟利的行为。

    万昌 2024.05.20 63人看过
  • 征地流程及土地征收的条件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万昌 2024.05.16 71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需公示多长时间

    征地补偿安置公示最少30日,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尹利兵律师 2024.04.24 1968人看过
  • 征收哪些土地要经国务院批准

    征收以下这些土地要经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尹利兵律师 2024.04.24 2064人看过
  • 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怎样处理

    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时间超过两年的,经原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袁柏林律师 2024.04.24 520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等。

    尹利兵律师 2024.04.24 291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