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消费者原则上应当是自然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倾斜性保护,主要是考虑到其弱者地位,而单位从谈判地位、经济力量等方面讲不是弱者,可以通过《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主张权利。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标签是反映商品内在品质及相关信息的载体,它对于指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欺诈、规范市场有着关键的作用。根据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5条、56条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第17条规定:“旅游者对导游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旅游法针对低价促销、“零负团费”的现象进行了专门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行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是通过买卖合同进行的。商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内容的重要部分。重合同守信用,如数履行,是市场经济对经营活动的正常要求,经营者不得提供低于约定数量的商品,否则将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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