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反申请。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反申请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
雇佣关系属于劳务纠纷,无法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提交申请书:(二)仲裁受理:(三)开庭审理:(四)仲裁调解:(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1、申请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的,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2、申请人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3、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为依据。
申请人是公司员工,所以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没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等;(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拖欠工资超过1个支付周期或者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