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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特别规定

    1、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要取得子女生父母的同意;2、收养继子女不要求其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3、不要求继父母有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赵彪律师 2022.01.06 1535人看过
  • 继子女收养条件

    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2、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再婚。3、再婚的另一方有收养继子女的意愿。

    赵彪律师 2022.01.06 1342人看过
  • 过继子女的条件

    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赵彪律师 2022.01.06 1758人看过
  • 共同收养法律规定

    共同收养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来予以变更。如果夫妻一方希望收养子女,另一方虽不愿意收养子女但表示不反对他为单独收养子女,该方亦不得单独收养子女。

    赵彪律师 2022.01.06 1111人看过
  • 具备哪些条件会优先考虑抚养权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

    赵彪律师 2022.01.06 1407人看过
  • 收养子女有哪些条件要求

    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可以作为被收养人的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等。

    赵彪律师 2022.01.06 1445人看过
  • 收养子女的收养人有什么要求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赵彪律师 2022.01.06 1219人看过
  • 怎么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

    登记解除。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

    赵彪律师 2022.01.06 1719人看过
  • 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赵彪律师 2022.01.06 1315人看过
  •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赵彪律师 2022.01.06 108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