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主要需要身份证明及收养证明。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以下情况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孩子,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具备收养条件的,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具体办理手续和程序,可直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
1、收养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包括身份证明;有无婚姻、子女等的证明文件;收养申请书。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2、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还需到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加签意见并盖章。
第一、是领养方先要到本人户口的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是居委会开具证明,主要的证明有:领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第二、如果领养人是有固定单位上班的,那么还需要到单位去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这是为了证明领养人的经济实力、经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