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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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赵彪律师 2022.01.06 1394人看过
  • 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

    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赵彪律师 2022.01.06 1377人看过
  • 收养公证程序

    收养应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成立,如不去登记,就不产生法律效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就不是母女子女关系。也不产生抚养、赡养、继承等法律关系。

    赵彪律师 2022.01.06 1260人看过
  • 收养人的条件

    (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等等。

    赵彪律师 2022.01.06 1632人看过
  • 非法收养如何处罚

    非法收养的处理如下: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赵彪律师 2022.01.06 1067人看过
  •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当事人一方包括收养人、已成年的被收养人或者送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赵彪律师 2022.01.06 1104人看过
  • 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

    收养关系无效的情形如下: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赵彪律师 2022.01.06 1235人看过
  • 收养子女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赵彪律师 2022.01.06 1332人看过
  • 合法收养手续如何办理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赵彪律师 2022.01.06 1183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

    根据我国《收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如果想解除收养关系,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以选择: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等等。

    赵彪律师 2022.01.06 106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