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劳务派遣,凡是非全日制、辅助性的工作,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公司和员工约定的管理费是不合法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解聘后有补偿。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个单位。因为,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一、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二、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接触合同不会涉及补偿金的问题。
劳务派遣工可享受员工探亲假。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用人单位除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该合同。
劳务合同的效益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