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单位应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其次,如果培训或调岗之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组建了工会的用人单位应将解除决定通知工会后再解除劳动合同。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及时办理退工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确有特殊原因要延发工资、且拖延时间不长,或者有正当理由少付工资,则不属于“恶意欠付工资”,不构成违法。劳动者按约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以下三种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少付或者不付工资:第一、劳动者未充分履行提供劳动的义务。第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合法调岗。第三、用人单位进行合法工资调整。
公司让员工停职反省,不能不付工资。公司让员工回家停职反省的,在员工停职反省期间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虽然员工期间未到岗上班、未提供劳动,但系因公司原因所致,公司不得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为由拒绝支付工资、缴纳社保。
不同用人单位的销售提成制度是由其行业特点、经营状况所决定的,用人单位也对此享有自主经营权与决定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提成机制的适用范围、提成计算方法等进行调整。因此,修改销售提成机制无需经民主程序制定。
用人单位有权制定销售提成机制,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适用对象、提成计算方法等内容。销售岗位的销售提成机制不同于整个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其不适用于全体劳动者,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范畴,无需经民主程序修改。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向劳动者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支付补偿金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不会导致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年终奖或减少年终奖数额的,应就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举证,如未能证明年终奖发放标准的,应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而导致劳动者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待劳动关系恢复后,用人单位不得据此拒绝发放年终奖。
同工同酬是劳动报酬发放的基本原则,但并非绝对。实践中,同一岗位的劳动者可能存在具体工作内容不同的情形,劳动者的学历、职称等亦有可能影响劳动报酬的确定。故法院应结合具体情况认定用人单位是否应补足工资差额。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60%-80%予以报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住院治疗或者连续门诊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总额2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