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我国的失业人员第一年可领取标准工资 60~70%的保险金,第二年只能领取50%,事实上各地又往往低于这个标准计发。由于标准工资不包括工资外其他收入,而其他收入现已占职工标准工资的相当比例,以标准工资计发失业保险金,与在职职工收入差距较大。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申领失业保险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企业员工享有如下社保权利:1、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2、对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权。3、查询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权利。4、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社会保险违规违法行为的权利。
根据《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社会保险费。
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费且未补缴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保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