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法律规定雇员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应得一定经济补偿,但并未有补偿标准,因此在履行协议过程常会因此引发争议。2、还有一个常见争议是所说补偿基准包不包括奖金福利股权等,这个主要还得依据所保护对象的实际经济价值以及双方约定来裁定。
试用期辞退员工风险防范:1、招聘时:变“事后考核”为“事前考察”;2、录用前:将“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3、录用后:严格试用期考核,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4、届满前:杜绝延长试用期。
劳务外包法律风险防范,1、谨慎选择承包企业,优质高效的承包企业能够顺利、按时并保质地完成相应专业劳务,保障发包企业自身的信誉和口碑;2、要签订明确的劳务外包合同,双方应当就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劳务外包管管理规定:合同必须订有明确的安全内容和要求。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进行登记。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等。
劳务派遣潜在的法律风险:1、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连带责任是指,当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要对被雇佣人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发生纠纷时,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提出诉讼或者仲裁,也可以对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单独提出诉讼或者仲裁。这种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给劳动者的权益带来了最大的保障,同时,也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自身的特殊性,被雇佣人员在发生劳务纠纷时,通常会对用工单位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并非劳务派遣单位,因此,在发生纠纷时,企业难以防控。2、劳务派遣适用中派遣岗位的法律风险 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法律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这就造成了可能存在的劳务派遣岗位的适用问题。最典型的一种情况就是,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导致了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的加大。劳务派遣岗位一般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而对于什么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这一点在法律不断健全的过程中也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1、 劳务派遣公司的选择;在人力资源市场,各种劳务派遣公司层出不穷,用人单位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雇佣应当充分考虑其劳务派遣单位的规范程度和信誉程度来进行选择。2、劳务派遣岗位规范的界定;3、 签订明确、合理、规范的劳务派遣协议 。
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由新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与用人单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内退人员,在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另一单位从事劳动、接受管理的,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仍需要承担,但可以向有过失的员工追偿。员工履职过程中代表的是用人单位,对外发生侵权时应当由用人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根据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对员工进行追偿。
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补偿费是要上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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