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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属于产权证

    1、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2、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482人看过
  • 地役权包括哪些特征

    1、地役权是有期限物权。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具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2、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296人看过
  •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地下室如何买卖

    1、民法典规定,没有产权证的车辆可以买卖,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买受人不能取得车位的所有权。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3、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107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抵押房产证是否有效力

    1、如果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抵押行为具有法律效力。2、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417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放弃房屋产权怎么处理

    1、民法典规定,房屋的物权以登记为准,所以房屋所有人不放弃房屋产权的,不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就不会放弃房屋产权。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23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证二次抵押是否有效

    1.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一般不能再抵押的,但如果房屋设立了最高额抵押权的,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范围内,二次抵押房屋有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二十条 【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35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权证是否就是房屋产权证

    1、民法典中房地产权证不是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是对房屋用地的合法使用的法律证明、是物权归属的有效凭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2、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30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扣押

    1、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2、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采用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353人看过
  • 民法典小产权房是否有居住权

    1、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 2、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3、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88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赔偿

    1、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是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李荣梅律师 2023.07.17 60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