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订立协议的主体;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3、补偿安置方式;4、货币补偿金额;5、搬迁期限;6、违约责任;7、争议的处理;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拆迁协议签了以后不可以单方面改名字,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
赔偿协议诉讼有效期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拆迁协议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里有很多个人的信息,比如被拆迁人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等,这涉及个人的隐私,所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不应公开这些个人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协议可以有法律效力,拆迁协议签订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拆迁协议通常是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
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国家征用的土地,公民是无权收回的。对于承包集体的土地,承包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拆迁协议不可以做赠与协议。拆迁协议是拆迁办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之间的协议,是不可以赠予给第三方的。“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对拆迁不满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如果还不能解决那么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个人拆迁补偿款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因为每一个人所获得的具体拆迁补偿款项的数额,它属于个人的信息也就是个人隐私不能够进行公开的,而进行拆迁工作的开展的时候,相关的拆迁公告是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必须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知道这件事情正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