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拆迁协议可以进行公证。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依法对安置房拆迁协议进行公证。另外,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协议丢了后期可以补上。房屋拆迁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那里一般都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然后请拆迁人加盖其公章。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拆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的那个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相关规定可知,拆迁协议不可以单方面撤销。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因重大误解而签订协议的,才可以申请撤销拆迁协议,且必须向仲裁机关或者法院申请,不能单方面撤销。
拆迁协议签订之后不可以擅自更名,因为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拆迁协议签订之后不可以擅自更名,因为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拆迁协议丢了可以补办。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那里一般都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然后请拆迁人加盖其公章。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拆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拆迁协议不服可以起诉。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可以代签字,但是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不可以代签字。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被征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拆迁协议书签了以后不可以单方面更改名字,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
可以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