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可以协议拆迁。虽然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拆迁,但是房屋拆迁不能由当事人私下协议拆迁,而拆迁部门和被拆迁人,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安置房拆迁协议名字不可以单方面变更,因为拆迁协议书属于合同性质,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协议内容。
如果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拆迁安置房的。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共有产权人可以签拆迁协议。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户合同中的附加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协议签字后获得的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拆迁协议书是由共有产权人和拆迁人共同签订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协议签字后是有效的,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协议没有注明补偿但是有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是生效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拆迁兄弟姐妹间签订的协议字据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