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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贷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96人看过
  • 贷款车车主不还钱是不是得担保人还

    车贷逾期,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保证人,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126人看过
  • 质押合同要约定质押期间吗

    质押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期限。但是,出现法定无效情形、被撤销情形、附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附终止期限的期限届满时,合同会失去效力。例如:合同出现无效事由被宣告无效时,会失去效力;发生其他情形。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此外,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79人看过
  • 咨询下对于领取他项权证要哪些资料

    办房产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如下: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借款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83人看过
  • 能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142人看过
  • 借款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根据担保类型不同,承担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如果是一般担保的,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接承担保证责任。二、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不需要主合同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后,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6 149人看过
  • 债权转让要通知保证人吗

    债权转让是需要通知保证人并且取得同意的,否则转让行为不对保证人发生效力;并且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债权人要获得保证人的同意才能转让,否则保证人不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通知就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王衍祥律师 2023.12.06 180人看过
  • 担保人可以否用家庭财产担保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以担保人只能以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担保,家庭财产不是担保人个人财产,不能担保。

    王衍祥律师 2023.12.06 144人看过
  • 公益财产能进行抵押吗

    公益财产不可以抵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不得抵押,但是这些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产,并非所有的财产都是公益设施,还有一些非公益性设施,如有的学校开办了一些商店、旅店等营利性设施。凡不是以公益为目的的设施,可以用于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王衍祥律师 2023.12.06 156人看过
  • 担保人是不是对延期债务承担

    1、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在保证期限内对债务承担责任,延期债务超过保证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2、保证人保证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等,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在保证期限内对债务承担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6 10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