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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是否能追偿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或者他负人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140人看过
  • 分期付款的车是否能出卖

    分期付款的车可以出卖,因为车作为动产在分期付款时处于抵押状态,而抵押财产可以进行转让,但是进行抵押财产的转让应及时通知该动产的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认为转让抵押财产会损害其抵押权,可以提出提前清偿债务的要求。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502人看过
  • 担保债务诉讼时效是多长

    担保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保证债务是指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拒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有两种:一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负履行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二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347人看过
  • 不可以作为担保人的情形有什么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203人看过
  • 简述留置权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1)留置为法定担保方式,留置权的成立,不依赖于当事人的合意,而直接源于法律规定。而动产的质押的成立,须当事人达成合意,质押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2)留置权人与人均占有对方的财产,留置的占有,依主合同发生。质押的占有,依质押合同发生。(3)留置权从内容和顺序来区分有两次效力。一为留置的效力,即拒绝返还占有的动产;二为变价清偿的效力,即经地一定宽展期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质押并不分为两次效力。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201人看过
  • 担保合同签订在主合同之前是否有效

    担保合同签订在主合同之前是无效的。1、因为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2、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了主合同,确定了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之后,才能签订担保合同。3、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694人看过
  • 关于担保的合同纠纷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跟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的,出现有约定的情况的,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人可以在协商约定或者出现法定情况时,主张取消担保,即解除担保合同。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183人看过
  • 借贷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197人看过
  • 贷款车车主不还钱是不是得担保人还

    车贷逾期,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保证人,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256人看过
  • 质押合同要约定质押期间吗

    质押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期限。但是,出现法定无效情形、被撤销情形、附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附终止期限的期限届满时,合同会失去效力。例如:合同出现无效事由被宣告无效时,会失去效力;发生其他情形。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此外,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17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