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中的作用是:1、保障债权的实现;2、避免资金流失:避免了资金的流失,维护了国家、银行的利益,并保证了资金融通的有效性;3、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给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并使银行的贷款更为安全、有效。
在我国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借条上没有担保人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有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是一般担保,只能先起诉还贷人要求债务人先偿还;如果是连带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留置权人应当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承担民事责任。2、妥善保管是指留置权人应根据留置物的性质、保管的场合及保管的技术规程要求,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保持留置物的完好状态,保障其数量和质量。3、因留置权人保管不善造成留置物灭失的、短少、损坏的,留置权人应依过错原则负赔偿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应由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损害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则由留置物所有人自己承担。留置权的效力:(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五)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抵押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抵押担保人的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抵押后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样抵押权的实现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占有被抵押房屋的,也要在租赁合同的期限内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1、对于不确定的债权,一般不能设立担保,要有明确的债权,有能设立担保。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2、债权人出借款项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债权担保有不同的方式。例如可以设立抵押权、质权、保证人保证等。
在建工程抵押不需要预告登记,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是否办理预告登记不影响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效力。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