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其受理时间最长不超过五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一,执法主体不一样,劳动监察人员属于行政执法人员,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员属于准司法人员;二,行为性质不同,劳动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行政执法,劳动仲裁本身是一个准司法程序。
如果投诉的内容属实,比如经调查确实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将其解聘。
重庆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63850530;地址:渝中区人和街28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仲裁裁决十五日后生效了就可执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发生纠纷的,一般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发生纠纷的,例如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不可以。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佣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有:(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务纠纷属于劳务关系,适用《民事诉讼法》而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我国《仲裁法》第13条明确规定,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人士具备担任仲裁员的资格,因此具有律师身份的人士担任仲裁员从法律原则上来讲没有疑问。在我国的仲裁机构中,具有律师身份的仲裁员也占有很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