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束之后是可以辞退的,但是期间不能。女职工辅乳期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2、根据相关规定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等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休产假不可以辞退临时工。产假期间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标准支付赔偿,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产假超过规定假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能辞退。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劳务派遣不给产假,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产假后被违法辞退有赔偿。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在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产假期间被辞退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补偿:1、向劳动纠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是根据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是不够六个月,那就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因为是违法辞退员工,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延伸知识】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不同情况需要区分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涉及违法辞退,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以及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问题。用工单位可以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不能计算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计算。
1、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工作满一年才享受婚假产假违法。婚假和产假是法定的,职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那天就可以享有,用人单位不给婚假和产假是违法的。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产假满了不来上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以开除处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产检假的规定,关于产检假的规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提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