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假12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8天,而天津市产假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30天的产假。因此,天津市产假为:128天。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从2022年11月26日开始北京产假是158天,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也就是说加上法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可获得158天的产假,届时男方可享受陪产假15日。
浙江2020年产假128天,根据我国《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二胎产假规定具体如下: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2、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6、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7、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8、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1、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含奖励产假60天),其中产前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4、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为15天;超过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4个月后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7个月后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5、男性工人;6、符合的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享受法定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盐城产假延长至158天:1、符合有关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2、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3、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胎的给予80%的补贴。4、对生育二孩和三胎的女性劳动者,优先给予就业帮扶。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的,则请产假会扣全勤,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的,则不会扣全勤奖。具体则看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但是员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或者产假工资。
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月的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023年哺乳假最新政策为每天一个小时。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哺乳还没有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员工,用人单位不可以延长其劳动的时间或者是安排其进行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该在每天的工作时间之内为哺乳期的女员工安排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是女员工生育多胞胎的情形,则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就要多增加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