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为安排补休可以代替加班费,但实际上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除在休息日安排加班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报酬外,在平时的延时加班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以补休来代替加班报酬的。
员工是有权利拒绝加班的,加班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但提出异议后可能不被公司所接受,承担着不能在继续工作的风险。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批准及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第五条规定,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现行的法律规定还不适用一年。未来是否可行,要看具体法律规定。产假的天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各地方可根据,相应政策在98天的基础上进行延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者未满16周岁,用人单位属于非法使用童工,劳动者或其家属可以去当地劳动局行政部门投诉。
不能单独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任务。公司应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同意才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和任务。劳动法也有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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