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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拥有收养关系解除权

    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拥有收养关系解除权。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顾斌律师 2018.12.27 1012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哪办手续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顾斌律师 2018.12.27 1297人看过
  • 送给自己亲妹妹养的孩子可以要回来吗

    可以要回来,需要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即可。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顾斌律师 2018.12.27 2069人看过
  • 涉外收养的要件有哪些

    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收养的条件)适用被收养人住所地法律,同时不得违背收养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律。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要件(收养的程序)适用收养时的行为地法律。

    顾斌律师 2018.12.27 1137人看过
  • 被收养的弃婴可以继承遗产吗

    被收养的弃婴可以继承遗产。收养他人为养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在司法实践中对隔代收养也普遍予以认可,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均承认收养关系成立。

    顾斌律师 2018.12.27 1144人看过
  • 收养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收养程序不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

    顾斌律师 2018.12.27 1294人看过
  • 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顾斌律师 2018.12.26 1174人看过
  • 收养孩子要符合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顾斌律师 2018.12.26 1317人看过
  • 领养的孩子算独生子女吗

    如果两夫妇结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有医院证明),并且只领养一个孩子,而领养的这个孩子符合《收养法》,并经司法部门公证,可到当地计划生育局领取独生子女证,领取独生子女费。

    顾斌律师 2018.12.26 1420人看过
  • 领养的孩子算独生子女吗

    如果两夫妇结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有医院证明),并且只领养一个孩子,而领养的这个孩子符合《收养法》,并经司法部门公证,可到当地计划生育局领取独生子女证,领取独生子女费。

    顾斌律师 2018.12.26 1420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后果是什么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顾斌律师 2018.12.25 109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