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此时,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父母曾经为抚养养子女而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都可以要求养子女予以补偿。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民间收养协议无效,收养必须到有关部门登记,否则无效,涉及金钱交易的,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等。
(1)在养子女成年以前,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双方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2)在养子女成年以后,须征得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即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同意,双方对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地主要内容有: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身年月,地质,联系电话,解除收养关系的理由,双方当事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
违法,收养孩子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二)收养的原因;(三)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四)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五)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等。
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地国家的法律。扶养包括父母子女关系和夫妻关系当事人间的扶养、旁系血亲关系当事人间的抚养以及因姻亲关系产生的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