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申请注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等。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的,要依法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法定代表人不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应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
公司执行董事没有权利解散公司。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是不需要进行清算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以下原因之一所解散的,则需要进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法院判有限公司解散后才需要进行清算,而不是先清算再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这些:(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合同没到期公司解散给赔偿。公司因为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依法申请解散并妥善解决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