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必须解散。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则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公司因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解散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如果是因为以下这些情形解散的必须清算: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如果是因为以下这些情形解散的必须清算: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解散的在清算结束后应该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失,不再具有法人的权利。《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不需要经过清算外,公司解散必须经清算。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般公司解散后,一定要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并且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解散必须要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