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首先要有解散事由,解散情形如下:(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没三证合一的还需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股东会决议、注销申请;3、空白发票及税控盘;三年的增值税、所得税申报表;三年的年报;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4、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公章。
公司吊销后要清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法定解散范畴,应当予以解散,并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注销了,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等。
公司解散后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不需要,有补偿而不是赔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不需要,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会有补偿而不是赔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突然解散员工能要求补偿而不是赔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