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基本都需要清算,只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需要清算。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强制解散等情形下都需要清算。
私营企业是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不需要,有补偿而不是赔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不需要,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会有补偿而不是赔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突然解散员工能要求补偿而不是赔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因法律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公司注销行为是不能撤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所以,公司注销行为不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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