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股东是企业,股东分红给企业时,不要求交个人所得税,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企业与企业之间,税率不同,要补交企业所得税率差额。2、独资企业,股东分红不要交个人所得税。3、有限责任公司查账征收企业,分给个人股东分红,要交20%个人所得税。
由法人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在破产时发现股东出资不实,由管理人要求出资不实的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可以证明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材料包括:(1)出资证明书;(2)验资报告;(3)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财务记录;(4)公司年报;(5)法院关于确认之诉的判决书等。
应作为清算财产,进行清算。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破产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和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私下协议只要满足如下条件就有效:签订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但涉及股权外部转让的,则还需满足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等条件才有效。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股东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表决有以下几种方式:(1)一般事项,章程优先,若章程无规定,采取一般资本多数决。对于公司一般事项的表决,公司章程可以自主约定,并按照章程的约定进行表决。(2)重大事项,绝对资本多数决。对公司重大事项(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不履行法定清算义务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1、清算责任,指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未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实施清算而应承担的强制履行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2、清算赔偿责任,因清算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而依法承担的清算赔偿责任。3、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解散后,因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情况下,公司清算程序由于清算义务人的行为而无法启动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启动,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法理精神,应当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承担如下责任:一、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主要义务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三、遵守公司章程四、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或者抽逃出资五、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的认缴额进行出资以外,还需对出资额进行追加。出资额低于公司评定额的股东需要进行填补出资的义务六、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认缴范围内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七、其他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