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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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就是合同的主体,建筑工程合同一般涉及发包人和承包人,但无论哪方,合同是的法人都是其主体,因为它符合合同主体资格要件的法律规定,也满足建筑工程合同主体的条件。
不一定,是否交押金,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硬性要求,只有建设性意见,与发包方签定劳务合同时,由双方平等自愿地协商;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
一、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二、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三、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等。
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也就是说,凡是属于列入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列举的设备名单中的建筑工程设备,无论是建设方提供还是施工方自行采购,均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也就是说,凡是属于列入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列举的设备名单中的建筑工程设备,无论是建设方提供还是施工方自行采购,均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原则上不能返还使合同恢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最为妥当。
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的无效:(一)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二)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越级承包。(四)非法转包。(五)违反法定建设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从事民事活动、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内容,如下所述: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承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