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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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费。(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4)人工费。(5)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备案,且不得签订“黑白合同”。 (6)施工总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合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向仲裁机构中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等。
建筑工程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
可以起诉,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书面合同只是证据之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被告;(三)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不是,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标的物是一个较大的工程,这个工程包含了多个专业的若干个分项工程,由具总承包资质的公司与甲方签订总承包合同,然后分包给具相应施工资质的各专业施工公司。分承包人就其所承包工程向总承包人负责。
自然人签施工承包合同没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2、损失赔偿。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3、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施工单位还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一般施工合同有效期是当事人双方协议期限,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但其法律效力是永久存在的。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保修条款,而不另行签订保修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保修期内容,通常都是引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