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征地手续,表示土地由集体变为国有,还需要一个供地手续。报批出让方案大约30-45天,挂牌时间大约35天,付款期限一般30天,申请土地登记一般30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等。
适当补偿。划拨的土地是属于国有土地,划拨的土地是无偿取得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等。
立项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需要。土地流转之前,最重要的是权属分明,因为土地流转就是流转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权属分明的前提就是土地确权。农村土地征地与土地流转不同,征地后农民将失去土地经营承包权,此宗地今后将不再属于农民。
土地被征用后,招工人员条件:在被征地单位参加劳动的身体健康,年龄男十六至四十九周岁、女十六至三十九周岁的常住人口。被招工的人数如超过符合招工条件劳动力的20%,招工年龄延长三周岁。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征收土地未经本人同意的,原则上是不能征收的,如果是集体土地的,只要大部分同意的,个人不同意的,也可以进行征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