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并不是个人民间借贷生效的条件,所以无担保人个人民间借贷,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自借款支付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担保人可以委托别人签字,但需要出具委托书。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前往签字,要是真正的担保人知道是由你代替他签字,那么让他出具一份委托书。伪造担保人签字,该担保合同效力待定,没有经过担保人追认不对担保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这样的话,有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另外,如果从民事角度来说,就等同于不存在实际的担保人。伪造签名,指纹是属于伪造证据,根据伪造证据的目的以及情节可以分别追究法律责任。
1、欠款人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的,作为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2、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银行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3、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欠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还钱无法执行的,只要保证人有财产,债权人有权随时申请执行。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拒绝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需要在担保债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如果拒绝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其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的。
首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其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最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进行债务承担以后是可以取得向债务人的追偿权的,但是只能在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1、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起诉。2、债务如果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偿还借款之后,再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进行追偿,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3、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需要在担保人承担了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后,借款人不向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偿还的,保证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
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的方式是保证,则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房贷没还清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房屋在还贷中表示房屋已经为银行设定了抵押,再次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需要如实告知第二次抵押权人抵押物已经抵押过的事实。其次二次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也不得超过抵押物进行担保后的余额价值。
房屋他项权证不可以贷款,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则担保人就需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偿还债务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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