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超市买榴莲烂了,消费者可以向超市要求赔偿损失。超市买榴莲烂了消费者除可以要求赔偿购买食品支付的价款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绿色食品的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申请续展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消费者在饭店吃出肠胃炎的赔偿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包换政策;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在包修期内,符合下列条件,而且用户拒绝维修时,可以换机。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换机。包退政策;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0日内,发生主要性能故障,如压缩机故障、换热器内漏等,可以退机。自售出之日起一年以内,连续二次以上仍无法修好(指主要性能)用户坚持退机的。
三无产品是指没有商标、没有生产地址、没有生产厂家的产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禁止销售。消费者明知是“三无”产品而购买并不能减轻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三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消费者明知是三无产品购买后仍可以向商家索赔。
假冒化妆品的处理:1、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至二倍的罚金。2、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顾客在餐厅吃饭得急性肠胃炎的,可以与餐厅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刷销量属于以虚构交易等形式,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关于假冒伪劣商品的赔偿标准规范明确规定如下:若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存在欺诈行为,那受害方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所受损失,具体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支付的价款或享受服务时支付的费用的三倍作为补偿额度;而当增加赔偿的数额不足500元人民币时,则需实际补偿500元整。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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