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是国家为了保证商品质量而做的规定,三包规定包括:三包规定:三包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目前尚无多胞胎家庭的扶助政策,并且多胞胎一般还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资金。个别地方规定可按一个孩子奖励。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因为人口多,家庭人均收入相应降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申请获准后,就可以拿到国家补助。
服装三包国家标准是: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服装三包指的是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等。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首先,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其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最后,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