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加班费和年薪不是一个概念,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年薪是年度固定工资。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国家法定假日11天。《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合法。没有相关的规定不发工龄工资违法。国家在工资上只有最低工资指导标准这方面的规定。单位要与缴纳社保五金那才是工龄,因为今后就是以社保局电脑记载的缴费月度累计工龄的。
年度支付额度0-10万元,10万元以上-15万元;大病医疗补助,全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
您好,我是XX部门的(XXX名字)于XXX年XX月X日入职贵司,在2010年10月提交了加薪申请,于2010年11月份的时候成功办理完加薪手续。公司批复于2010年12月份发11月份工资的时候就实行加薪。就是从11月份开始加薪至XX元。
单位恶意不交社保,个人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后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但交了社保,没按实际工资基数来交,这种情形是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只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应该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可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