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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件工资制就不用支付加班费吗?

2024.04.12 劳动纠纷 1817人浏览举报
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在完成企业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如果企业还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时间以外继续劳动的,那么企业应当按照相应延长劳动的时间核发加班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位的150%(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200%(休息日工作且不安排补休)、300%(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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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鹏

河北邢广习律师事务所

张燕鹏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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