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劳动仲裁后公司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若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也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孕妇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1、自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必备事项,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及时在上述期限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程序:(1)在法定时效内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2)仲裁机构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4)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
劳动仲裁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2、被申请人的信息明确;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5、在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
可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撤诉后,劳动者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者申请仲裁,已过仲裁时效,用人单位可以已过仲裁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使劳动者部分主张不被支持。
经济补偿金纠纷属于劳动纠纷,而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分为以下流程:(1)申请:自2008年5月1日起,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4)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申请仲裁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有申请、答辩、反诉和变更申请仲裁请求的权利;有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5)证人应履行的义务:证人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所反映的事实不准扩大或缩小,对提供伪证的要承担法律责任。(6)举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1、下述两类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向法院起诉:(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2、除上述两类劳动争议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1、不一定能得到经济补偿。 2、通过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的请求,有得到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可能。但若职员的情形并不满足法定获得补偿金的情形,即使仲裁请求被受理,也极有可能并不能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