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柜台撤柜调店属于变更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条件,是否得到补偿以及得到什么补偿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员工可以以变动工作地点为由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伪造学历被发现是有可能会丢工作的,如果所处岗位对于学历有要求,而劳动者又虚报了学历,该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以欺诈手段订立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
三个月试用期,应该签的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如果是一到三年的合同,试用期是不超过二个月。
一般情况下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不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保密协议保密费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协商确定的。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是无偿的,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劳动者不能因为履行保密义务而要求额外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保密费以及计算方法。
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偿,一般是没有赔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可以与未毕业的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等法律并未明确将大中专院校学生排除在劳动关系主体之外。用人单位可以从招聘要求上对劳动者加以限制,例如:用人单位在招聘要求上明确指出需取得毕业证或对学历有所要求的情况下,在校大学生原则上是不能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仅针对利用学习之余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的在校学生,所涉情形仅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参加短期或不定期劳务工作以获取一定劳务报酬的情况。所以法院一般会在审判时将“是否为学习之余”“是否以就业为目的”作为实质审查标准。判断是否为学习之余:主要审查出勤天数与小时数是否与单位用工要求相符。
1.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未签劳动合同,因工伤死亡的事故的赔偿:丧葬补助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来赔);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40%来赔给配偶,按照职工工资的30%赔给其他亲属);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赔)。2、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完成工作交接。2、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3、人力资源部统计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