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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评级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工伤的评级依据主要是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刘峰飞律师 2023.02.21 370人看过
  • 工伤缝了6针有赔偿吗,怎么赔偿

    工伤缝了六针是否有赔偿具体还是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根据工伤等级确定怎样赔偿。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刘峰飞律师 2023.02.21 811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中能不能追究侵权责任

    工伤赔偿中能追究侵权责任,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本就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事人被他人侵权,既符合工伤,又符合侵权的,可以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待遇赔偿,又可以《民法典》要求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失。

    刘峰飞律师 2023.02.18 402人看过
  • 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

    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法律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主张了民事赔偿后依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两者是不冲突的。

    袁超律师 2023.02.18 503人看过
  •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的金额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张燕鹏律师 2023.02.14 4583人看过
  • 广州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标准:6个月工资;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同时规定,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张燕鹏律师 2023.02.13 3248人看过
  • 工伤猝死赔偿标准有哪些

    员工因为工伤猝死的,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是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刘峰飞律师 2023.02.13 4504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偿金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造成劳动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支付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刘峰飞律师 2023.01.31 338人看过
  • 申请工伤赔偿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1、申请工伤认定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要顺延到工伤认定结束。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刘峰飞律师 2023.01.31 1020人看过
  • 职工判刑后还享受工伤待遇吗

    可以的。被收监执行的,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刘峰飞律师 2023.01.31 39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