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是怎样的

    法律没有规定劳动仲裁的举证期是什么时候,实践中举证期可以按照以下情况确定: 一、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为准。 二、依法院职权而确定。

    袁超律师 2023.01.28 4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不盖公章可以吗

    劳动合同要盖章。如果一份劳动合同上,既没有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也没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那么这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签字和盖章,二者至少要有一样,才能证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袁超律师 2023.01.28 53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有用吗

    对劳动仲裁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决书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袁超律师 2023.01.28 4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属于违法吗

    违法。劳动合同应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合同文本交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未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袁超律师 2023.01.28 478人看过
  • 劳动仲裁真的有用吗

    申请劳动仲裁是有用的。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会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袁超律师 2023.01.28 1001人看过
  • 休产假的时候工资还发放吗

    休产假期间发放工资。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袁超律师 2023.01.28 514人看过
  •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应当说明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袁超律师 2023.01.28 570人看过
  • 领导强迫离职如何应付

    公司领导逼迫劳动者辞职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当及时维权。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公司违法,劳动者认为公司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

    袁超律师 2023.01.28 1282人看过
  • 只工作一周没签合同有工资吗

    只工作一周没签合同也有工资。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那么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

    袁超律师 2023.01.28 492人看过
  • 超过多少天算是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刘峰飞律师 2023.01.28 103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