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工可以签署劳务合同;2、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有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正式工辞退的,没有违约金。用人单位辞退正式工的,只会考虑是否要给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需要给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重大过失或者过错而辞退的,既不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给赔偿金;因其他原因依法辞退的,应当给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非法辞退的,应当按时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相关延期】问: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辞退员工: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签劳务合同的主要情况是,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等。如与以上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就只能签立《劳务合同》。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2、劳动合同是比劳务合同正规的合同形式,劳动法保护的也是劳动合同,但如果只有劳务合同,法律也是保护的,因为它毕竟能证明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就算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也是保护的.与哪些员工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现法律上没有规定。得看你单位的决定了。
1、雇佣农民工时,如果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要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调岗不属于履行聘任合同,而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一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员工交纳押金的。2.因为劳动合同是一种雇佣关系,如果单位向员工索取押金,这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员工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投诉。3.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1.解除聘用合同不支付违约金,但是单位有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是违法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3)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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