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只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即必须是双方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才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承担,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2、按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可以公证,但分居协议书不是必须公证的,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不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效。2、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内公证孩子抚养权是无效的,因为只有离婚才有抚养权之争,没有离婚双方应该共同抚养孩子,就算一方实际上没有抚养孩子,那应该索要抚养费,而不是公证抚养权。
1、 婚前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 婚前财产婚后归属情况;3、 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者责任规定;4、 双方对于共同债权、债务的分担情况约定;5、 住房问题的约定;6、 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7、 双方当事人签名及签名时间。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登记离婚的协议是可以手写的,手写的离婚协议并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但是,离婚协议只有在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后,才会生效,并且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如果要使离婚协议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离婚协议意思表示真实;3、离婚协议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离婚协议的内容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情形如下:1、在内容上的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2、在形式上的要求:(1)使用空白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经夫妻双方签字确认,且内容合法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债务的财产约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协议对于夫妻财产分割和归属的约定,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一直到夫妻双方离婚为止。如果约定婚后夫妻双方借款属于各自的个人债务,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双方均不得以某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请求配偶与其共同清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夫妻双方对此笔债务都有偿还义务。
离婚协议的股权变更是否有效要看情况而定:如果夫妻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另一方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夫妻协商一致将部分出资全额或部分转让给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约定有效。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双方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内财产协议书不可以撤销。婚内财产约定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亊后也可以由双方再协议变更。如果成立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強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被确认为无效。例如夫妻以恶意串通,规避债务为目的订立的财产约定,夫妻一方不具有完全的民亊行为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