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持股的主体选择,可以从下列因素进行考虑:1、考虑满足国内上市的法律要求;2、考虑利益分配协调的便利性;3、考虑税收筹划的空间;4、考虑未来融资的拓展性;5、股权激励计划的考虑。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知事项: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二、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三、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工商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股权表现形式、设立方式及流程、股东人数限制等都有差异。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主要修订内容:1、关于准则不涉及的事项。2、关于准则涉及的术语。3、关于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4、关于信息披露。5、关于衔接办法。
主要修订内容1、关于定义和新概念。2、关于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3、关于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4、关于投资的划转与处置。5、关于衔接办法。对于修订后的准则施付之日前发生的投资业务,其会计处理方法与新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不予追溯调整。
主要修订的内容1、关于债务重组定义。2、关于债务重组方式。3、关于债务人的会计处理。4、关于债权人的会计处理。5、关于衔接办法。对于修订后的准则施行之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其会计处理方法与新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应予追溯调整。
会计准则中的现金流量表准则主要修订内容: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易部分。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部分。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部分。4、补充资料部分。
该准则主要是对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进行规范。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当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己经开始。
该准则规范承租人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1、关于租赁的分类。租赁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2、关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3、关于出租人的会计处理。4、关于售后租回交易。5、关于衔接办法。
主要增加或修订了以下内容:1、关于无形资产的计量。2、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3、关于无形资产减值。4、关于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5、关于信息披露。6、关于衔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