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要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三人至十三人组成。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可以,并不是异地有项目就必须成立分公司。公司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的才需要在异地注册分公司,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如果仅仅是在异地有项目,但没有设点经营的,是可以不注册分公司的。
异地经营必须注册分公司,否则属于违法经营。公司只能有一个住所地,如果在住所以外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在当地申请分公司登记。法律规定,公司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点经营,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分公司需要单独注册。法律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公司的欠款可以转为个人债务,但要符合下列条件:该欠款是有效存在的;欠款是依法可以进行转让的欠款;公司与受让的个人依法达成了转让的协议;并且公司转让欠款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1.发起人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2.发起人资格;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但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发起人义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认购其应当认购的股份等。
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一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核心是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1、发行股票;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 。2、公司债券;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手续发行,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义务的有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或资金而建立的企业,而上市公司指的是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