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形资产准则;二、借款费用准则;三、租赁准则;四、现金流量表准则主要修订内容;五、债务重组准则主要修订的内容;六、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主要修订内容;八、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情况可请求回购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份公司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3、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责任;4、不得抽回出资;5、出资填补责任;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承租人所享有的对出租人出卖房屋的请求权,优先权行使前不影响出卖人与其他人进行协商。是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转移至他人。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即以同等条件为前提。
优先购买权制度是法律在保障出卖人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赋予特殊主体以特殊利益的一种制度。而出卖人合法利益的保障则体现在法律对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同等条件”的规定。法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先买权人有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合伙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出资义务。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3.分担亏损的义务。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是合伙的共同特征。既然合伙人共同共有合伙企业的财产,当然也应该共同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经营权和利润请求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特点,因此,合伙经营权是合伙人最重要的权利。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权利:1、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2、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3、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4、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5、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6、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7、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8、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