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现问题股东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只要尽到了出资义务,就不需要再额外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了。至于法人,公司就是企业的法人,公司出现的一切问题都由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在注销清算时,与债权人和股东协商同意的,可以将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股东。但是如不符合债权转让的条件的,是不可以转让的,具体如下:(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股东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怠于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灭失无法清算等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独资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中才有相关规定,具体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形,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变更对原股东不一定有影响。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原股东就必须要履行偿还义务,这种情况下公司债务对原股东是有影响的;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的,则股东变更对原股东没有影响。
如果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的,则公司清算时股东不需要按照比例承担债务,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在清算时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不可以用营业执照贷款。营业执照是企业贷款必须要提供的资料,但是并不能抵押贷款。这是因为,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必须具备变现的价值,以及能够办理抵押登记。而营业执照,并不具备这些能力,所以并不能作为企业贷款的抵押物。
在我国股东向公司借款一般是不算侵占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股东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
个人债务不能查封公司财产。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个人的债务,因此不能查封公司财产。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