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法人的债务由法人全部财产承担,所以公司有到期债务不还的,由公司财产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或者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对公司和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般公司股东没有偿还公司亏损债务的义务。因为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一、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二、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的,股东以其应缴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1、公司债权转让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需要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才可以对公司的债权进行转让,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2、债权债务转让需要股东会决议,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股东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也不承责任。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贷的,如果公司没有能力偿还贷款,银行有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算公司净资产来作为银行的偿还费用,法人是公司的担保人,如果牵涉到这块问题,首先找的就是法人,向银行贷款是由法人出面所办理的,如果法人代表没有做任何担保义务,针对他的个人问题就不是很大,但信誉度会有损,届时以后贷款方面就会有负面影响。
公司出了事需要看是内部事务还是外部事务,内部事务由股东负责,例如出资。外部事务由法人负责,例如与第三人的债务。因为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只需要承担出资义务和有限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是具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人,因此其应当承担违法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职责有:如实出资,不抽逃出资;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否则会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等。
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出资不实的,股东以其应缴出资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一般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