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挂靠,是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并进行实际施工的行为。法律严格禁止挂靠。
能注销。公司清算程序结束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所以公司股权质押的,清算程序结束后,可以申请注销登记。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应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如果要求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结束前支付的工资薪金才能计入本年度,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加大了税收管理负担,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和员工之间达成协议,由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税,该部分个税企业可以扣除。企业承担员工工资的个税,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可以从税前扣除;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单独计入管理费的不得从税前扣除。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其他收入。对于何种情况属于“确实无法偿付”,税收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企业作为当事人,更了解债权人的实际情况,可以由企业判断其应付款项是否确实无法偿付。
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对于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他人身意外险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允许扣除的商业险,因此企业给全体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不得从税前扣除。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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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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